开建行履约预付款保函个人反担保模板

  致: 有限公司

  鉴于 (下称“委托人”)已/拟与你方签订了《委托担保协议》,约定由你方为《委托担保协议》项下保函开立行开立的项目名称为 ,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的 保函提供担保。

  本人接受委托人的请求,愿意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向你方提供如下连带责任反担保:

  一、本人的反担保责任范围:你方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等);你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委托人应向你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二、本人履行保证责任的方式:保函受益人或保函开立行提出向你方索赔,你方均有权直接向本人提出索赔,在收到你方索赔通知后,本人无条件在三日内向你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索赔款项。

  三、无论你方对委托人的追偿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你方均有权直接要求本人按本反担保函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本人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四、本反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委托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你方履行完毕保函项下赔付责任后两年止。

  五、委托人与你方对《委托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保函进行的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本人的反担保责任范围随《委托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保函的变更而变更,你方无需通知本人也无需征得本人的同意。

  六、本人将以附件形式提交如下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个人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复印件等)。

  本人承诺: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本人对上述财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若本人对该财产进行转移、处分(包括担保行为),应提前告知你方,若对实现你方债权产生影响,本人同意并无条件追加其他不少于被处分财产价值的担保。

  七、送达通知:本人身份证所示的住址系本人有效的送达地址(若有异议,于本反担保函中第十项下补充说明),如因本人原因致邮件无法送达(如:地址有误、变更未及时告知等),致使本人未能收到你方的相关邮件时,则该邮件被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完成之日。

  八、本反担保函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你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你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反担保函的全部内容,知悉并确认本反担保函的法律含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此栏空白)

  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