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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问: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答: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产***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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