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2025-08-18
第八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保中心应按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可给予通报批评,通报超过3次的,暂停其定点资格,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定点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其定点资格;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售假冒伪劣药品的; (二)串换药品...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之个人账户
2025-08-18
第二十六条个人账户使用医疗保险卡(IC卡)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 个人账户于年初或参保当月核定当年应记入额,并分配到每个月中。职工就医时,只能使用当月以前实际注入的金额,超出部分由本人负担。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可预缴若干个月的医疗保险费,医保中心据此为其职工一次性注入个人账户。职工就医时,按实际注入额使用个人账户。 第二十七条职工的IC卡要妥善保管,损坏或丢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