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新规2021年8月1日起施行(附规定全文)
2025-08-17
2021年6月25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全文如下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5-08-17
2021年6月25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全文如下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