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单位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手续办理
2025-08-17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结合佛山市总工会意见,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办理条件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
佛山阶段性缓缴公积金网上补缴指引 附入口
2025-08-17
须于缓缴到期或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后3个月内完成 。 缓缴到期后,企业须在3个月内(即2023年3月31日前)按照应缴月份先后次序完成补缴 。 1、自主汇缴单位 :缴存职工或缴存金额有变化的,须在办理变更业务前先完成之前月份的补缴,然后在办理变更业务后继续办理变更当月及之后月份的补缴。具体操作与正常自主汇缴一致,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须知(自主汇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