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宋通判的职权和作用

    北宋通判的职权和作用

    宋为加强控制地方而置于各州、府,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州府公事,须通判连署方能生效,并有监察官吏之权。通判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 通判的职权通判作为州府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度理政事,“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知施行。”名义上,辅佐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道,但各项公事...

    发布时间:2026-01-28 浏览量:18

  • 通判是什么官

    通判是什么官

    通判(tōng pàn),中国古代的官名之一,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避讳)。官制始于宋朝时期,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位于知府、同知之下。在清朝通判也称为“分府“,管辖地为厅,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分掌粮盐都辅,品等为正六品。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

    发布时间:2025-11-15 浏览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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