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5-08-18
参保企业职工共需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共五项社会保险费,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企业平均负担29%、职工合计负担11%的比例缴纳。参保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为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为缴费基数;居于300%至60%之间的,以本人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
最新公布!2019-2020年咸宁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2700元
2025-08-17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 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3号)及 《关于我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的。 2019-2020年咸宁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