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
2025-08-17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一: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 法律主观:四川省的产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上延长六十天,而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所以一共是158天。 女职工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有42天产假。 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