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哪里 州官放火原文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哪里 州官放火原文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中的《州官放火》。其意思为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州官放火》原文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州官放火》翻译田登当郡守的时候,很忌讳别人用他的名字...

    发布时间:2025-08-20 浏览量:39

Copyright © 格特瑞商务咨询-保函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41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