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取消原购(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予提取的规定,不再对住房套数进行认定。借款人应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卡(存折)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协议。另外,职工在签订委托按月提取协议时,职工可以办理一次按年提取...

    发布时间:2025-08-18 浏览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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