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养老保险条例
2025-08-18
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特殊行业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可按系统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储备金主要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及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的支付。对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获得民事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统筹...
江苏省养老保险条例
2025-08-18
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条工伤保险经办经费和工伤认定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第九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储备金制度。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期限。第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