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纳税调整事项的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企业需要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完成后,会计还需要进行账务的调整,关于汇算清缴后纳税调整事项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呢?一起来了解下看吧!
汇算清缴后纳税调整事项的账务处理
1、在会计处理中,首先要区别于企业纳税调整事项是永久性差异还是暂时性差异。如业务接待费超过发生额的60%这类属于永久性差异事项是不允许扣除的,则相应的纳税调整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企业纳税调整的事项是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纳税调增)
贷:所得税费用
或者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纳税调减)。
2、所得税费用调增,如果上年度没有计提到,那是要调整未分配利润的,各分录如下:
(1)先计提(按计提与实际缴纳的差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缴税金-企业所得税
(2)银行扣款:
借:应缴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该分录也是咱们书上计的调整期初的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