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浙江住公积金提取材料、额度 2021年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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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解读▼
1/“7*24小时”不间断受理业务
新版网上业务系统实现全天候受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利用电脑、手机等终端,通过网上业务大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既不受时间限制,也不受场所限制。
2/网上支取,材料需要提取人上传?
无需提取人上传材料。浙江省直公积金中心已与杭州市房管局、部门、省数据中心、银联等单位联网,系统自动审查业务所需材料,实现了网上业务办理零材料。
3/网上支取范围
第一批上线的公积金提取业务有:
(1)个人无房提取
(2)离退休提取
(3)本市本人购房提取:2017年11月1日后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的房管局正式网签能联网核查信息的客户。
4/公积金支取金额到账时间
工作日16:00前提交申请的,资金当天转入职工预留银行卡内;其余时间提交的,下一个工作日到账。
二、操作方法▼
登陆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点击“个人业务办理”登录网上业务系统,按其操作即可。
注:点击省直房改公积金信息网上的“业务指南”——“公积金网上业务”,即可查询具体的操作方法。
三、特别说明▼
),缴纳在杭州市公积金中心的暂无法享受此项功能。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12种情况之一,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离休、退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在职期间被***或***、***,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符合不同的条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好。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余额。
1、购、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部分;
4、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遇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程序(一)申请人到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奎屯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
(三)申请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四)申请人凭提取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申请人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
(六)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和管理中心及下设的分中心、管理部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九条提取公积金所需的基本资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夫妻一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职工委托单位财务人员办理提取的,须提供职工本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单位证明;
(四)职工委托除其配偶及单位财务人员以外的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须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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