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2020年江苏退休养老金上调新政策 每人每月上涨34元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省***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20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问责,并作为拨付省级调剂补助资金的考量因素和核定地方管理性缺口的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7月6日

上一篇:2024年华晨宇北京鸟巢演唱会举办时间是什么时候

下一篇:2018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是什么?工资一万最多要交多少税?

其他文章

  • 娘家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 三阶魔方全部公式U
  • 给定坐标怎么求方位角
  • 亚洲杯2019足球赛程(2019年亚洲杯赛程比分)
  • 海上花园指的是什么地方(海上花园是哪个地方的美称)
  • 研究生交换生大概费用
  • 化工与制药学什么
  • 38妇女节祝福语大全简短(精选45句)
  • 南阳理工学院的宿舍条件怎么样
  • 上海青浦区区号多少
  • 趣联巧对讲了什么
  • 东极岛攻略三日游(东极岛攻略)
  • 什么是海螺姑娘
  • 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的区别
  • 关于交通规则的英语
  • 寒筇的解释寒筇的解释是什么
  • 蹂蹂的意思
  • 会计中的借贷是什么意思
  • 灭霸的扮演者是谁
  • faded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