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金调整新消息 2023~2024年辽宁省养老金上调细则方案最新消息(附全文)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予以照顾。那么2023年辽宁养老金怎么调整的?2023年辽宁养老金调整细则是什么?下文随着社保网小编去探究一下吧。
一、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3.8%是真的吗?
真的。根据有关法规,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简单理解,2023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对之前上调了3.8%,即100元多3.8元。
二、2023年辽宁养老金怎么调整的?细则是什么样的?
根据辽宁省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法规,2023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法规范围内的1949年10月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案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有关法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2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7%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2.符合有关法规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方案、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已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确保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
三、养老金领取要符合什么条件
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完成退休手续;
2、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需至少缴费满15年(包括过渡期内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前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若出现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或者重复参保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