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对公账户可以转私人账户吗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对公账户可以转私人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

一般来说,只有以下款项,允许可以直接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而且单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工资收入,证明材料为: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金,证明材料为:奖励证明。
(三)劳务收入,证明材料为: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金融业保证金等,证明材料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个人债权产权转让,证明材料为: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企业向个人的借款,证明材料为:借款合同。 
(七)保险理赔费用,证明材料为: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退税收入,证明材料为: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其他合法款项,比如:分红、派息等。

对公账户转私人账户

上一篇:济南人社局电话12333(济南人社局电话是多少)

下一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官方平台入口

其他文章

  • 初一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总结
  • 东华理工大学2021年分数线
  • 期末考试写作文
  • 应付股利”是啥意思
  • 班级纪律管理方法和措施是什么
  • daikin空调面板操作说明(daikin空调)
  • 女生爱情说说大全100句
  • 东莞学校排名前十名
  • 人名查询找人网在线下载(人名查询找人网)
  • 增减函数的运算法则
  • 万俟相府读音
  • 新民市海拔多少
  • 会销率怎么算
  • 酶促反应
  • 蔬菜大全100种
  • jeet蓝牙耳机怎么样
  •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分数线
  • 预防诈骗的宣传标语 防诈骗知识的宣传标语(46句)
  • 结婚二十周年送什么礼物给老公
  • oneday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