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3-20 20:01:08 浏览量:1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号)规定: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四)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三)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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