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6-03-20 05:28:31 浏览量:0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为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署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鉴章,返回街道办事处;

5、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已通过复审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并持上述材料到市房管局住房委员会室申领《准购资格认定单》。

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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