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1)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21
1、四川省人民***2021年7月2日《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2、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和《四川省人民***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3、《〈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川府发〔2021〕10号文件发布,并于2021年8月6日正式施行。
四川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四川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按照成都的规定,以十级城镇标准为例:26205元/年乘以20年乘以0.1等于52410元,农村户口23600元。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21
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四川九级 工伤赔偿标准 2021年四川省 九级工伤 赔偿标准是: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工伤复发 期间的 医疗费用 。
年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以下标准计算缴纳:一级伤残16倍,一级伤残14倍二级伤残,三级伤残12次,四级伤残10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前的工资福利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按规定支付。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四川省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六级残疾证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工伤六级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赔偿,赔偿标准应与当地经济情况与职工工资收入相符,具体如下:医疗费。
3、六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