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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意外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依据呢?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工地意外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依据呢?工地施工人员从事的工作一直都属于高危工作,很多朋友都想了解工地意外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小编就把整理到的关于工地意外险赔偿标准以及赔偿依据的相关资讯分享给大家,想要知道的可以认真阅读一下。

  选择保险重点是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在现有的市场中很多人关注的就是涉及到的范围,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不贵,其中的条款也是会说明实际保障的范围,一般就是涉及到我们通常所说的出现工伤,或者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的所有意外都是可以进行保障,所以,整体保障的是很全面,也是真正的说明了保险的意义。

  一、工地意外险赔偿标准依据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二、工地意外险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护理费,导致残疾的还要支付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原正常工资发放。

  有关工地意外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依据呢?的相关问题就和大家介绍到这了,大家在看完之后应该知道工地意外险赔偿的相关情况了吧,如果还不知道的,可以认真阅读今天推荐分享的文章,更多其他的问题欢迎大家在本站上去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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