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衢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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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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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新入职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依据,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其社保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封顶。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区间内自行选择。
2.社保缴费基数使用周期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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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1年起,根据《浙江省人民***关于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31号)要求,衢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周期与全省同步调整为自然年度,即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当年1月起核定缴费基数。
3.社保缴费基数与社保待遇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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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生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等等,计算标准都与缴费基数水平直接相关,实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以养老保险为例,养老待遇由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基础性养老金计算与缴费基数直接相关,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8%的比例)划转。近几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利率保持在7%左右,从回报率的角度来看,具有一定的优势。
4.近两年社保缴费基数变化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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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社保缴费基数实行平稳增长,基本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2020年,受疫情影响,国家为了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负担,出台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系列政策,根据浙人社发〔2020〕33号文件精神,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2021年,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公布的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确定2021年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3元、下限3957元。
5.202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参保人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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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您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因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由所在参保单位结算。
如您2021年1—9月期间存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记录,且缴费基数低于3957元的,或个人办理过缴费基数调高申请的,将从2021年1月起补差调整。特别提醒,无论您是已在新单位入职还是已经退休,均需补收2021年1—9月灵活就业缴费期间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调整差额以您2021年1—9月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月数累加计算,以最低缴费基数为例,每月差额为114.3元,1—9月共计差额1028.7元。基数调整差额将于2021年11月底结算后发送税务征收,扣款方式与日常缴费方式一致。因此,请您12月初务必注意个人扣款账户余额是否充足,确保足额扣缴。
【举个“栗子”】小陈2020年8月以来为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原缴费基数为3322元。按照2021年度基数启用规则,小陈的2021年度缴费基数将从1月起调整为3957元。11月将按新基数缴纳10月份的养老保险712.26元,12月除正常缴纳11月份的养老保险外,还需补缴今年1—9月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共计1028.7元差额。
【再举个“栗子”】王师傅今年6月办理了退休手续,7月起开始领取养老待遇,今年1—6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每月缴纳养老保险597.96元。按照2021年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王师傅实际每月应缴纳712.26元,即需要补缴今年1—6月间每个月114.3元差额,共计685.8元。王师傅只需将差额存入原社保扣缴账户,待12月初税务自动扣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