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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2021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前几天有小伙伴跟小编提到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据说是可以有病治病,无病返还的保险,今天小编就来详细介绍一下这款产品。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天-50周岁

保险期间:保至80岁

交费期间:10年、15年、20年交

2021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什么?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不保什么?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但被保险人自***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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