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08-17 11:28:54 浏览量:36

2020年丽水生育津贴怎么领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20年丽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职工分娩或中止妊娠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生育职工本人仍然处于连续参保缴费状态。

2020年丽水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发放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一、妊娠7个月及以上生育、终止妊娠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4个月及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或者因异位妊娠实施手术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四、女职工生育时遇难产实施剖宫产、采用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臀位牵引术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1楼

电话:057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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