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2019-2020沈阳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最高标准)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2019-2020年沈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自2019年7月1日起,沈阳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最低最高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2018年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2880.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2018年辽宁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4403元/月,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314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732元/月。
2019-2020年沈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6%,个人缴2%。
2019-2020年沈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
联系电话:024-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t.ln.gov.cn/zcfg/lrs/201906/t20190626_35160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