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08-17 11:17:31 浏览量:59

浙江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一定就是为了买房,有些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还要销户。关于“浙江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看看。

一、浙江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审查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准: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二、浙江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规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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