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翻译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09-29 05:14:01 浏览量:45

原文:

商鞅变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令行于民.

译文: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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