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亏损为什么没有st?下市新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8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连续三年亏损为什么没有st?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若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股票名称变为“ST+公司简称”。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上市公司即使连续三年亏损,也可能免于被实施ST。
1. 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净利润为正
如果上市公司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净利润为正,则即使该公司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为负,也不会被实施ST。这是因为根据规则,只有当上市公司的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净利润为负的情况下,才会将其纳入连续亏损计算范围。
2. 触发重大财务重组
如果上市公司触发重大财务重组,且经交易所同意,则该公司的连续亏损情况可以被豁免。重大财务重组是指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业务进行重大的调整或变更,导致该公司财务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
3.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如果上市公司能够证明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交易所可以酌情豁免其连续亏损的ST处理。持续经营能力是指上市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继续作为持续经营实体的财务和业务能力。
下市新规解读
2022年4月,中国***发布了《关于修改<股票上市规则>的决定》,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了退市制度。新规中,对连续亏损被实施ST的条件进行了调整:
1. 标准调整
新规将连续三年亏损的标准调整为连续两年亏损并且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利润为负。这意味着,即使上市公司只有两年的净利润为负,只要其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净利润也为负,则会被实施ST。
2. 豁免情形增加
新规增加了连续亏损豁免的情形:收到重组报告且未被交易所认定导致退市的情形。这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触发重大财务重组,且交易所认定该重组不会导致退市,则该公司的连续亏损情况可以被豁免。
3. 退市程序优化
新规优化了股票退市程序,明确了涉及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将加快被终止上市的流程,同时完善了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风险的监管和评估机制。
结语
连续三年亏损被实施ST的条件受多重因素影响,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符合豁免条件等方式避免被实施ST。下市新规调整了实施ST的标准,增加了豁免情形,并优化了退市程序,旨在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规范股票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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