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记账凭证保管期限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记账凭证保管期限不得低于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靠前天算起。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也称分录凭证。由于原始凭证只表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能直接反映其对会计要素的影响,不能显示应记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不能凭以直接入账。因此,编制记账凭证,将原始凭证使用的普通商业语言转化成会计语言是一种质的飞跃。
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来划分,通常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