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5-08-18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近年来房价上涨幅度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提取就成为购房者首先考虑的问题,但是要提取公积金是需要符合条件的,以下是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必须要符合规定,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1)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4、离退休
  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8、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9、家庭生活困难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2)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离退休、出境定居、家庭生活困难的,如果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上一篇:大力神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什么企业--大力神杯的前身是什么-

下一篇:2023年铁铬液流电池上市公司一览(4月19日)

其他文章

  • 过压保护器的优缺点
  • 一尘钱币投资交易网今天最新价格(一尘钱币投资交易网)
  • 中国最大的佛学院在哪里?(中国最大的佛教网站)
  • 琥珀色眼睛罕见吗(琥珀色眼睛)
  • 想着你句子89句
  • 对仗手法是什么意思
  • 买股票能赚钱吗
  • 澳大利亚必买十大奢侈品
  • 咸阳师范学院校名
  • 宁夏各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
  • 达州百节机场的介绍
  • 圆周率之歌的歌词后面是什么
  • 简述联锁进路的基本概念
  • 河北开设会计专业的职教中心名单一览表
  • 川崎羽毛球拍推荐评测
  • 中保国信融担是啥
  • 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是
  • 人民的名义最全演员表及饰演者是谁(演员个人资料介绍)
  • 北京和北京西是一个地方吗
  • 金华双龙洞资料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