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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和社保冲突吗?

发布时间:2025-08-18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我想问一下,新农村医保及社保已交了两年,而职工社保交了几个月,请问: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医保冲突吗?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医保缴费知识。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但参保人员只能在一个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并缴费。如果您之前参加新农保,但是现在您已经参加企业保,那么你可暂停新农保缴费,待国家关于新农保与企业保之间转移接续办法出台后再办理两种保险的转移接续手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小贴士:

  职工医疗保险:

  1、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筹资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比例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在大连,单位为7%,个人为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其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农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保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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