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生命人寿福星高照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8-18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计划组合:生命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分红型)+生命附加福相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

  保险期间:终身

  分红方式:保额分红

  产品责任: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年内,给付已交保费

  18岁前,累计已交保费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岁前,累计已交保费的1.05倍+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18岁后,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医疗保险金给付

  年满60周岁之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在医院进行治疗,按附加险保额的5%给付医疗保险金,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等额减少。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1.一年内因疾病导致重疾,给付已交保费

  2.意外或者一年后因疾病导致重疾,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的差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同时退还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可能分配的终了红利。

  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

  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之前,本公司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

  1.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轻症疾病之疾病状态,给付已交保费。

  2.意外或者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轻症疾病之疾病状态,给付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本附加合同和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针对本附加合同定义的每一轻症疾病,本公司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若申请轻症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生命人寿福星高照

上一篇:韩国的首都是哪里?

下一篇:喝一口红酒算酒驾吗

其他文章

  • 大学休学一年要交学费吗
  • 百姓厨房是上市公司吗
  • 家具的英文
  • 遂昌千佛山景区在哪里(遂昌千佛山景区)
  • 先锋油汀取暖器开关使用方法
  • 洗车机洗车机(好的洗车机)
  • 热切什么意思
  • 泰山溶洞大峡谷位置
  • 安宁一中录取分数线2023
  • 王永章(关于王永章介绍)
  • 秋丛绕舍似陶家的秋丛是什么意思
  • 去痘面膜哪个牌子好
  • 关于教育的英语短文
  • 中国银行面试问题及答案技巧
  • 个人学习总结报告范文5篇
  • 家具尺寸是多少
  • 家无井而出溉汲翻译
  • 电磁炉天天炒菜费电吗
  • 适合中学生好听的歌曲_推荐给中学生听的歌
  • 张雪梅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