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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工医保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5-08-18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

法律分析:1、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2、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3、个人账户可以家人使用,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4、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

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增加个人帐户资金。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从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发给基本医疗保险证件。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
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中国医保的最新政策

2017年医保新政策1:2017年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人社部13日下午就中国***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召开新闻吹风会。

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13日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医保新政策2:异地就医已经取得两个重大突破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

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

上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

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

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

2017年医保新政策3:2017年底实现合规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人社部也给出了答案:2016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这是一个关键词。

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里面一个关键词是“启动”。

另外是跨省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

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不是说2016年底就能完成,是2016年底启动,2017年能够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医保新政策4: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

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

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

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

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

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7年医保新政策5:2017医保报销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二、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1.起付线:2万元。

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1)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四、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
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

3.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
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4.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
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
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

5.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2017年医保新政策相关问答一、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二者分别怎么使用呢?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以下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二、医保报销范围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的,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帐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三、医保卡报销比例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四、医保卡的新用途1、可当身份证使用2015年10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

凡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今年下半年,山东、重庆、江苏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

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

五、使用医保卡需注意1、禁止套现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六、怎么查询医保卡余额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电话或通过中行储蓄所、市区定点医院、药店等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关于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如下:1、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来执行;
3、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当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时,退休后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补缴至规定年限。

一、惠州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终身享受因为各地政策不同,医疗保险一般需要累计缴纳十五年至二十五年,才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交了五险医疗可以报销吗缴费的次月可以报销。

比如,1月4号单位把钱交过去了(首次交),1月5号需要住院治疗,但这时候还不可以可以享受住院报销,要到下个月才行。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应当缴纳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医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按规定足额补缴医保费的次月起,职工方可继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补结算)。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保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保。

三、职工医保需要交多少年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是男满25年,女满20年。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是通过法律、法规强制推行的,实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与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一样,都属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险项。

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法条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 (二)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2023年职工医保新标准

亲,,2023年职工医保新标准如下: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缴纳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
职工个人缴纳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

职工医保门(急)诊起付标准,俗称“起付线”。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发生的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一部分后,医保基金才按规定比例报销。

个人先负担的医疗费用标准,就是门(急)诊“起付线”。

2023年职工医保新标准亲,,2023年职工医保新标准如下: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自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急)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纳入职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即,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以下医保报销后费用和以上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由职工大病保险按规定进行“二次”报销。

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职工大病保险各费用段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即,起付标准至10万(含)、10万至20万(含)、20万至30万(含)报销比例由60%、65%、70%调整为65%、70%、75%,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大病、重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月19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公布了《关于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缴费标准为2670元/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5874元/年·人(见下表)。

按照《通知》,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

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73272元。

缴费期满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60元/年·人。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的60%执行。

待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出台后,按照我市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2023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122元/年·人。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122元,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61元、医保基金划拨61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在按年缴纳职工医保费(或职工大额医保费)时同步一次性缴纳;
其余人员通过个人账户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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