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中心(沈阳医保中心上班时间)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本文目录一览:
- 1、沈阳医保中心电话
- 2、辽宁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是什么
- 3、沈阳市医保中心在哪
- 4、沈阳铁西医保中心电话
- 5、如何查询到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 6、沈阳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沈阳医保中心电话
沈阳市医保中心即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是024-96856。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的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及省有关要求,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规章草案。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文电、信息、文字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
2、待遇保障处: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直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发展规划、法规、规章及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待遇和支付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落实医改相关工作任务。综合管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保险工作、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3、医药服务管理和信息处: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辽宁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是什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地址是: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医疗保险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患病基本医疗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融合,逐步建立全国城乡居民统一医疗保险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基本医疗保险联网和远程医疗直接结算视频会议,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参保的省份签订了责任书。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保联网和跨省远程医疗直接结算,标志着跨省远程医疗直接结算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拓展资料:
1、2021年6月,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参加全国基本医疗保险13613.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建立的,为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患病时提供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综合医疗保险构成:缴费基数m:职工工资收入+津贴。单位每年支付 8% ;员工每年支付2%;单位缴费8%:6.6%~7%进入统筹账户(1%~1.4%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米:2%米存入个人账户(加单位缴费1%至1.4%)——门诊费用。
2、住院费用从统筹账户报销,每人金额相同;门诊费用从个人账户(即医保卡)中扣除,因人而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2017年各级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贴标准提高30元在2016年的基础上,平均每人每年450元。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480元。
3、具有“低层次、广覆盖”的特点。支付以绝大多数基层单位和个人能够承担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被保险人在缴费期满后可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基于“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具有“双方负担、统一核算”的特点。
4、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同样的收费标准,同样的待遇,没有高低之分。员工的门诊费用可从员工个人账户中扣除,由员工自行支付。职工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三级医院10000元报销86%,三甲医院10000-20000元报销88%,20000-40000元三级医院报销9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没有生病,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累积累积。
沈阳市医保中心在哪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沈河分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小西门五交化大楼路东)
东陵分局: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05号(东陵区劳动局院内,公交223、105路汽车制造厂站北侧)
铁西分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12路(铁西劳动局西侧)
沈北分局: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金星街44号
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康平分局:康平镇政法路
法库分局:法库县法库镇吉祥街692号
辽中分局:辽中县东环街52号
新民分局: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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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西医保中心电话
沈阳铁西区医保局电话是62161771。
一,医保局2021年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市对县考核指标。截止X月X日,X年度户籍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X%,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X%。
(二)医保领域扶贫工作。按照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名单,符合条件困难人员的资助参保率为X%,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X%。
(三)基金监管情况。通过视频监控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治理等,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率X%,现场检查率X%。
(四)做好省药械平台采购工作。X年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平台的药品采购率达X%。
二、主要做法
(一)保民生,促改革,医保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1是全面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全市统收统支和市级财政专户管理,做到“基金预算管理、基金收支管理、责任承担、资金移交和存放”的四算工作,配合开展基金收支、征缴情况摸底和审计,并按要求上划归集资金至市财政账户。
2是深化开展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实行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同步改革,积极参与全市医保总额预算方案的制订,深入开展医保结算管理调研,加强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形成我县X年度结算管理办法初稿。推进住院费用按照DRGS点数法结算改革,完成X年DRGS模拟结算结果的公示,上报X年两定医疗机构总额控制决算数据,提出DRGS点数考核付费方案建议意见,为X年全面开展DRGS点数法付费工作打好基础。
三,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坚持以全民参保为目标,持续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户籍人口参保率达X%,基本实现全民参保。全面推广商业补充型医疗保险,在全民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础上,宣传发动“越惠保”参保登记,通过大数据分析、多渠道宣传、全方位发力等,顺利完成市***下达的参保任务,截止X月X日,全县共有参保人员X万人,参保率达X%。
组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入调研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情况,完成医疗服务收费测算并梳理上报具体情况,为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统一做好准备。强化药品集中采购监管,落实各项药品采购政策,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省药械平台药品采购率X%。
如何查询到沈阳市铁西区医保中心电话?
您可以拨打114进行电话查询,或者在网上进行查询。
1、铁西分中心(铁西区重工街12路):024-62324578;
2、铁西分中心张士办理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024-62324578。
拓展资料
①铁西区医疗保险局承担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事务,并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编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的预决算,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对规定病种的审核审批;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②下属机构有基金核定科,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对定点药店执行协议情况进行重点稽核,定期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不履行协议,违反政策规定行为进行稽查。 对各县(市)区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 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 办理破产改制企业医疗保险具体参保业务。 办公室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本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党支部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接待来信来访,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基金结算科,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向财政、基金结算中心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拨付计划,做好与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待遇及时支付。 负责铁西区医疗保险局对缴费单位开具收款收据,保证帐目清楚、数据准确。
沈阳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沈阳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是024-96856。
沈阳市医保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分别是:
1、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96856。
2、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3、浑南分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电话:024-23770016。
4、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电话:024-89862600。
扩展资料
沈阳市医保中心的内设机构:
1、医药服务管理处: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2、医药价格招标采购和信息处: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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