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包括:

1.征税行为;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管理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资格认定行为、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提示】解决征税问题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解决征税问题之外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不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复议的时间——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之内。

2.复议与诉讼的次序问题。

对征税行为的争议——三步曲:按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复议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对其他行为争议——复议不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

3.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可以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能同时进行。

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上一篇:长春医保局24小时咨询电话(长春市医保中心电话号码和地址)

下一篇:财产性收入是指什么?

其他文章

  • 三把麦是哪三把
  • 普高什么意思呢
  • 军运会直播在哪里看
  • 天猫双11满400减50规则
  • 历久弥新意思是什麽
  • 花朵的拼音怎么写
  • 为啥刚毕业的大学生不能校园认证
  • 亲爱的热爱的重新上架被删减
  • 福州大学是211还是985
  • 排查表怎么填写
  • 博士英语怎么拼
  • 脊读音,脊梁读音是什么意思
  • 阿娜达诺巴嘎是什么意思
  • 美不胜收的 胜 是什么意思
  • 钊读什么字
  • 会计之家官网入口重庆,2023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 宋真宗时期的宰相是谁
  • 巴结高枝指什么生肖
  • 第一位登上月球的地球人是谁
  • 内蒙古的 内 字读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