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三权分立制在西方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三种模式:美国总统制、英国内阁制和法国双首长制。在国外,行政处罚权就是指***,地方立法权就是指美国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就是指互相制约的人民法院。在罗斯福新政期间,行政职能全面扩大,建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最高法院直到2010年才成立,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地方立法权高于行政处罚权和司法权。建立和实施半总统半议会的民主制度,法国建立了第五共和。三权分立是什么
根据中国宪法,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没有实施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土壤。在西方的政治实践中,三权分立基本上从来没从而实现。甚至在国外,三权之间的相互渗透也很普遍。总统有权利否定行政立法,或者委托行政立法部分行使地方立法权;最高法院能通过宪法解释权和宪法审查权参加行政机构的***决策;美国国会可以利用拨款权广泛参与行政决策。与此同时,三权分立并不能完全有效地限制权力,也不是限制权力的唯一途径。到目前为止,美国都还没很切实解决行政职能缺乏有效限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