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_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不是上海本地户口,累计缴费满12个月,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2、上海户口的就没任何影响了,是外地户口的必须是在十月份也正常缴纳社保的才能领取。二、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是怎样
一、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不是上海本地户口,累计缴费满12个月,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2、上海户口的就没任何影响了,是外地户口的必须是在十月份也正常缴纳社保的才能领取。
二、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是怎样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三、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上海市居民只需要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孩子的《生育医学证明》即可。
外地人需要《上海市流动人口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允许生育证明;
领取上海生育金津贴,必须要符合三大条件:
1、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缴纳过上海的社保。
3、生育前后正常缴纳社保,如果生孩子那个月停止缴纳,那就无法领取到生育金。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时限
20日
费用标准
不收费
上海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如何申领?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
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尚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应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还应提供《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5、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之一〕;
上海生育津贴2023年新标准?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1、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办理入户登记的,拟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
上海生育险每个月交多少?
上海生育险每个月缴费金额取决于个人和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按照当地月平均工资计缴费,为8256元。
单位缴费金额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为月平均工资×12%×职工总人数。上海市居民参加生育保险每个月应该缴纳的金额是个人月平均工资的08%和单位缴费金额的12%之和。
上海一年社保能领多少生育金?
农村户口,在上海交的社保,生育金可以拿2万左右。
1、生育保险(mterityisur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3、申报条件: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4、办理程序: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