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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飙车案:保险公司垫交强险赔12万 侯培庆是车险投保人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醉驾出了车祸、伤了人,保险不赔,这是有车一族都知道的“常识”。然而,一部正在制定的司法解释,有望推翻这个已经被人们默认多年的车险“常识”。记者昨日从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获悉,5·26事件中的红色跑车在太平洋保险深圳分公司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侯某。比亚迪出租车在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投保,另一出租车在民安投保。那么车险应该怎么赔呢?

  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樊皓告诉深圳商报记者,粤B/G077R日产GTR红色跑车2010年12月在深圳上牌,于今年4月通过4S店向太平洋财险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侯培庆,车主是许楚辉,4月之前,未发现该车在深有投保记录。该车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保额124万),商业三者险(保额50万)、盗抢险、玻璃险等,保费3.4万元。

  据介绍,在保险业内车险信息平台上,通常只能查到车辆信息,投保人个人信息比如照片、职业、身份证号等并未记录。据樊皓介绍,这辆红色跑车此前未见出险记录。

  为什么红色跑车投保人不是车主?樊皓解释说,车险投保有两种情况:一是车辆拥有者投保;二是车辆使用者、保管者投保。

  据介绍,5·26事故中,经保险公司跟进认定,肇事的粤BG077R跑车在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及交强险,粤BH1Q78的士车司机谭亚立在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投保了团体意外险。

  但鉴于红色跑车粤BG077R司机侯某涉嫌超速行驶、醉酒驾驶,在超越同方向车辆时与前方同方向车辆发生碰撞,事发后逃逸,目前被刑拘。同时,被撞车粤BH1Q78的士车上司机谭亚立(3个死者之一)受害损失事实清楚,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已于昨日(4日)结付谭亚立意外伤害险赔案,并根据受害司机谭亚立家属的申请将保险金人民币20万元转账给付被保险人的父亲谭湘贵的银行账号。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红色跑车粤BG077R司机侯某作为投保人目前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向太保报案,且已查实该案肇事司机侯某涉嫌醉酒驾驶,但考虑该案造成三人死亡,社会影响重大,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决定为此案先行垫付交强险赔款人民币12万元。目前太保已与事故处理单位福田交警大队联系拟尽快将有关交强险赔付款项支付到受害者家属。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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