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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05-16 11:31:27

http://hf.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012423030000000000&cityCode=340124000000&cityName=%25E5%25BA%2590%25E6%25B1%259F%25E5%258E%25BF

机构信息
地区:庐江县
分类:政府机构>人社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电话:0551-87325040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
详细介绍

庐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负责人才引进国外、境外人员在我县就业的管理工作。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拟订有关的补充措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相关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八)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法律、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庐工作有关事项。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

1.将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将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教育科技局;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保局;将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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