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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是不是事业单位,公证处是否属于行政机关-三种意见

发布时间:2025-08-17 | 来源:互联网转载和整理

在我国,关于公证机构的性质,一般有三种意见:因为公证处由***编制,属于行政机关;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处是认证机构;公证员向社会提供智力法律服务,公证处是中介组织,三、自养事业单位,目前的公证处大部分都是这种,公证处是依法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

1、 公证处是什么性质的 单位

公证处是依法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 单位。公证处主要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及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保障,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履行公证职能,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认证机构。

2、公证机关是什么 单位

法律解析:公证处隶属于事业 单位,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公证工作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改革的,应当作为国家公证职能实行,独立开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条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中国公证协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和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行业的自律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监督公证员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

3、 公证处 单位性质

法律分析:公证机构的性质应为事业 单位。在我国,关于公证机构的性质,一般有三种意见:因为公证处由***编制,属于行政机关;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公证处是认证机构;公证员向社会提供智力法律服务,公证处是中介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未办理审批等手续影响合同效力的,不影响合同中审批等义务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申请批准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4、 公证处是做什么的

目前公证处中国大致有四个系统。一个是行政体制,去年改革后基本消失了;二、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现在不算多,三、自养事业 单位,目前的公证处大部分都是这种。四方合作制公证处,即完全没有编制,类似于企业性质的公证处,收费依据省级价格和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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