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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之前的临时工算工龄吗

2024-04-24 17:42:57

了解相关政策的童鞋应该都知道,我国是从1992年开始推行养老保险,所以国企相关工作单位的人员一般是从1992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布的政策,1992年之前如果是合同工那么就都可以算作是缴纳的,不存在补缴的问题,并且工龄也是认定的。

查阅资料我们不难发现,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在我国就已经开始实行劳动合同,而且养老保险也包含其中,至于1992年开始实施的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是面对全国的推广,主要就是查漏补缺的形式,针对的对象是在1986年之前参加过工作的国有企业的长期合同工人。

再解释临时工到底算不算工龄之前,小编先为大家普及两个概念。

什么是工龄?

工龄:指的是职工通过工资收入作为生活的主要或者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换句话讲,就是对你工作时间期限的有利记载,对自己日后工作时间的累积有个凭证。

什么是视同工龄?

视同工龄:已经经过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所承认的(拥有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实行个人缴费前,按照国家规定持续参加的工作累积年限以及可以被认定为工龄公民的相关情形。

举个例子:一般企业从1992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因为这1992年10月作为视同工龄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分界点。那么在1992年10月之前的记录视同缴费年限,同年10月份之后进入实际缴费年限。

拥有工龄的就相当于建立的档案,进行了时间累积。

下面小编要强调的是有关临时工和长期工的最主要的区别。

“临时工”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就好比现在的兼职这一说法,要知道,在前期社会的发展是离不开大量的临时工的帮助的,但其实从法律的层面来讲,临时工是并不存在的用工形态,毕竟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但是却存在于各行各业。

在很久之前,其实临时工就是只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是国家所承认的,并且他们是拥有当地劳动部门等相关合同,但从1995年劳动法颁布之后临时工的这种工种性就正式退出。

所以就算是临时工只要你有了合同就相当于建立了档案,那就是被认可的,是可以累积工龄的。

总体而言,上述小编说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上就是只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的工人,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参加的工作年限,如果当时的临时工,在这个情况下有正规的职工档案、用人单位的会计凭证等一些资料用来证明曾经在那段企业真实的工作过,那么就可以通过养老保险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但是审核程序是非常严格的相关的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

如果自己不能解决的话,可以咨询相关的档案服务机构进行档案建立、档案查询、档案追踪等一些专业性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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