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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分类及其分类条件

2024-04-24 12:31:35

保险行业的崛起,是保险产品如雨后春笋一样,日渐增多。那么保险可以分为哪几类呢,我们一起快来看看吧。

1、按实施方式分类

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所谓强制保险,是指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比如,大家所熟悉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通俗来讲就是商业保险。

2、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划分

保险又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简单说来,原保险就是直接面对投保对象的保险,我们大多数客户接触到的保险公司销售的保险产品都是原保险。

再保险是保险公司收购了大量风险以后,为了转移自身的风险向再保险公司投保时用到的保险产品。这类业务多在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之间进行,普通客户不太接触这类业务。用专业语言描述:“再保险简称分保,是指接受保险业务的原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一种保险。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再保险是原保险的支柱和后盾。”

在生活中,保险就像是一把无形的伞,不仅可以遮挡剧烈的阳光,还可以在风雨来临之际,为我们遮风挡雨。所以我们一定不能忽视保险的作用,要对保险重视起来,要知道为还未到来的风险投资比投资当下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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