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保险费知识

2024-04-24 12:23:28

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时确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被保险财产遭受全部或者部分损失的灾害、事故,或者人身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间组成。保险费的数额同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和保险期限的长短成正比,即保险金额越大,保险费率越高,保险期限越长,则保险费也就越多。交纳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的义务。如被保险人不按期交纳保险费,在自愿保险中,则保险合同失效;在强制保险中,就要附加一定数额的滞纳金。

一般来说,保险费的支付方式有四种:一种支付方式,一年支付方式,季度支付方式和月支付方式。保险费率是指按保险金额计算的保险费的比例。例如,财产保险基于保险标的的类型、危险的可能性、存款的地点,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期限等条件来考虑的。计算保险费率的保险金额单位一般以每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保险金额应交多少保险费,通常以‰来表示。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个部分组成。这两部分费率相加叫做毛费率,即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计收保险费的费率。

保险是一个独立的单位或个人在社会再生产的过程中,为了应对突发性的货币资金事件,在它们之间运用货币资金流动的一种形式。毋庸置疑,这种货币基金的运作模式是:社会上大量的被保险人会向保险人支付相对较少的保险费,在保险人那里,形成大量的货币资金。哪位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件并导致经济损失,保险人就用这部分货币支付给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今年可能付给你,明年可能付给他。所以,从本质上说,保险费就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货币资金。

正是因为保险费是被保险人用于应付意外事件的那部分货币资金,保险费的支出就成了被保险人一项必要的管理支出,列入他的生产经营成本或生活开支的栏目中。确定这一认识,对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十分必要。我国是一个经历了长期封建社会的国家,在对待意外事件突然袭击的问题上,对如何利用保险这一现代金融工具还认识不深。由于受建立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传统观念影响,往往有一种交了保险费后得不到赔款就是花了“冤枉钱”、吃亏上当的感觉,没有从保险费是自己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必须的开支这一思维去认识,所以,人们的保险意识不太高。只有当人们从市场经济活动中认识到保险费的支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生活安排的必要支出后,才能很好地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才会主动地、自愿地向保险机构办理符合自身需要的保险。

只有社会对保险机构提出各种保险要求,保险机构才能更好地开发出适应社会需要的各种保险产品。只有这样,我国保险业才能更加健康、更加积极地发展,才能尽快消除“乱收费”和“乱分配”的认识。当然,保险从业人员更应坚持做好符合实际的宣传,主动提供安全可靠和低廉的保险服务。整个社会成员保险意识的提高才能为我国保险业的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劲。也只有确定这一认识,才会为我国财务法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允许社会上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保费开支列入成本中,允许个人保险费支出列入到必须的生活开支中,从而为保险费的支出来源找到了合法的地位。在一些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实行收入累进税率和必要开支递减相结合的纳税制度,允许人们将自己的个人养老保险费支出列入自己的生活开支中,从而降低纳税档次,其理论依据也在这里。而这种个人纳税制度的实行,又为人寿保险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保险费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